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进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还需再努力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959号建议答复 涉及部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 第4959号—— 关于将山东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 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建议
一、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优化开发区布局,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的开发区不超过1家。
根据《若干意见》要求以及国务院同意的审核标准,我委会同科技部、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对《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进行了修订,并于2018年公布了新版目录。其中,滨州市有8个开发区符合当时各项条件,纳入了新版目录,分布在各县(市、区)。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山东沾化经济开发区
山东惠民经济开发区
山东阳信经济开发区
山东无棣工业园区
山东博兴经济开发区
二、按照《若干意见》确定的开发区管理制度,发改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将继续支持山东省开发区建设,在开发区目录修订、省级开发区升级等工作中积极研究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等开发区情况,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平台。
关于我们
中国产业发展研究院 承办单位:中发国信产业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