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产业将对港澳台投资者放开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383号建议答复
涉及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中医药局、国家发改委
第7383号——关于允许港、澳、台资准入“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7.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的建议
一、中医药是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开展合作的特色优势领域,国家积极支持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加强该领域合作。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及《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将中医药产业列为重点合作内容,内地与台湾也开展了一系列交流合作。当前,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经济联系更加紧密,为中医药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
二、现行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同时规定内地与港澳台协议有更优惠开放措施的,按照协议规定执行。
三、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中医药局,积极研究在有关协议框架下,对港澳台投资者放开中药饮片相关限制,推动中医药合作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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